部隊集合-大膽老兵回島當志工申請辦法(1100329修正供參)
更新:2022-06-2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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訊息內容
部隊集合----大膽老兵回島當志工申請辦法
110年3月29日修正
一、曾經在大膽服役(役期至少一個月以上)者,適用本申請辦法。
二、本申請辦法所稱志工,其任務為大膽島之據點環境整理,範圍如下:
(一)本府已接管之據點。
(二)為大膽老兵曾經駐役之據點。
三、申請回島當志工人員需提出整理計畫,其內容包含:
(一)動機及目的
(二)預定上島日期。
(三)整理據點名稱。
(四)整理項目,如雜草(木)清理、景觀復原等。
(五)成員基本資料及在大膽島上簡歷(應有島上服役照片或切結書)、在島上故事等。
(六)平安保險規劃。
(七)島上住宿被品規劃。
(八)整理記錄規劃及使用授權。
四、本府提供資源及其限制:
(一)上、下島船舶:
1.船班選擇原則:A.周一上島周五下島,或B.周五上島周一下島。
2.船班調整保留:受潮汐、天候及特定任務需要等因素影響,本府保留船班調整權利。
(二)島上住宿(088據點):
1.提供床位數:4-9床。
2.上、下舖鐵床。
3.無被品,請自備。
4.有盥洗室,請節水使用。
5.住宿人員負擔住宿環境清潔責任。
(三)島上飲食:
1.提供飲用水。
2.提供簡易廚房。
3.以提供簡易食材或便當為原則,惟志工需自負烹調、及饍後洗滌等責任。
(四)環境整理機具備品:
1.本府提供:掃具、鋸子、割草機、工作用棉手套等。
2.個人用品請自備,如帽子、長袖工作衣、褲、鞋子,或藥品等。
3.遇有大型機具需求,於不影響業務下,得由本府透過行政資源協調提供。
(五)每梯次島上交通:租賃機車(含油資)2輛並隨同上、下島。
(六)公共責任意外險。
(七)垃圾清運:志工下島前應將垃圾分類後集中,由本府駐島人員負清運下島等工作。
(八)本府提供清潔物品、衛生紙(巾)、垃圾袋、簡易瓦斯爐具等,物資上島不易,請志工珍惜使用。
(九)因應環境整飾用品:依志工提送整理計畫簽奉核可後提供。
五、管理要求:
(一)核准範圍內整理:
1.志工整理應遵守於獲核准範圍內整理,一經查知有逾越範圍,其情節有下列情形者,該志工團 隊應即離開大膽島嶼,成員並列入紀錄:
(1)逾越要塞管制區或違害機密管制者,經軍方勸導不聽者。
(2)逾越安全紅線,進入佈雷區,經本府三次勸導不聽者。
(3)因逾越整理計畫範圍,以致造成不可回復之人身、或據點設施之意外傷害者。
(4)成員未能戮力於申請整理工作者。
2.因志工成員未能遵守核准範圍內整理規範,來、回大膽島船舶費用,由該團隊負擔。
(二)除前項範圍限制,尚需配合本府環境管理指令。
(三)基於大膽教戰守則「禁飲酒」之傳統規範,志工上島攜帶酒品,及飲用酒品,均列屬禁止事項,因逾越而致事故者,列入記錄。
(四)奉核定後,於上島前,需提交每位成員平安保險保單影本。
(五)涉及國家機密者,負有保密任務。
(六)申請時間,應於預定上島日一個月前以書面提出,寄至金門縣金城鎮民生路7號4樓 交「部隊集合----大膽老兵回島當志工」小組收。
(七)遇有未於期限前提出申請者、及有未遵守管理規範記錄者、或曾有不良行為記錄在案者,不予核可申請。
六、洽詢窗口:金門縣政府觀光處_城市行銷科
連絡電話:082-324194